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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48威尼斯关于推进 产教融合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3 作者: 访问次数:767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办学与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促进学校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成效,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省政府颁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江苏省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部署,深化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实践,形成全校共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工作机制,为学校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

第二条  总体目标

围绕学校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注重顶层设计,集成打造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特色,深化“内园外站、四维一体”产教融合新路径,构建“人才共育、基地共建、人员互聘、信息共享、协作服务和文化交融”运行机制,实施“一群一行业、一专一名企、一师一方案、一生一专项”产教融合实践模式,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力争通过2-3年建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产教融合建设成果,学校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专业群建设等方面建设成效突出。创建“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基地”、“江苏省高职产教融合集成化实践平台”,力争成为江苏乃至全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建设的标杆与示范。

 

第二章  任务与举措

第三条  构建学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模式

1. 搭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将产教融合作

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融入学校建设与发展各个环节,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结合学校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实施落实学校产教融合发展的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深化“内园外站、四维一体”产教融合新路径,实施“一群一行业、一专一名企、一师一方案、一生一专项”产教融合实践模式形成人才共育、基地共建、人员互聘、信息共享、协作服务和文化交融”运行机制。

2.组织实施学校高水平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围绕区域产业链和产业发展新技术,建立行业和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形成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科学设置新专业的机制。集中力量办好地方需求、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群。针对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趋势、特点和布局,积极推动学校高水平智能制造产教融合专业群建设,形成基于智能制造技术与智能商务服务的专业集群,重点建设好先进制造技术、智能装备技术、物联网与制造业信息化、汽车技术与服务、供应链服务、工业设计等6大专业群,努力建成支撑和引领区域智能制造业发展、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优势特色专业群。争取2个专业群建成全国高水平专业群。

第四条  分步推进学校产教深度融合办学实践

1.实施“引企入教”改革实践。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工作常态化,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规划、课程设置、创新创业、实习实训等工作,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实施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建设项目,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课程教学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推动学校订单式人才培养。组织落实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建企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工程中心、创新基地、实践基地等基地与项目建设。

2.组织开展产教融合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打造顶岗实习与就业基地和区域“立体化”校企合作基地。组织各类招聘会,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岗位。落实顶岗实习课程标准,校企协同实施实习计划。校企共同组建专兼结合顶岗实习师资队伍,强化顶岗实习教学管理。开发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为学生、教师提供信息化服务。实行校企“双主体”考核评价制度,多维度对学生实习实训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明确校企双方安全责任和权利义务,切实维护实习学生合法权益。

3.实施学校科研协同创新和技术成果转移。落实学校重点专业群与产业园区对接、校企合作工作站与紧密型合作企业对接和科研团队与平台对接工作,完善教授、博士企业驻站制度和技术问题校企联合分析会议制度。实施“1+1”计划,深化与本科院校的战略合作,定期组织科研项目规划实施推进会,重点突破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和建设江苏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和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制订科研成果培育与转化制度,设立高级别科研成果培育基金,重点突破市级以上政府科技进步奖,与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动高质量发明专利和重大科研成果的转移与转化。

4.深度开展企业员工技术技能培训。依托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优势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面向校企合作企业,开发企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承接规模以上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项目,开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企业员工技术技能、新技术开发、成人高等教育培训等,依据企业培训实际需求,共同定制培训教学计划,为企业职工提升学历与技术技能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培训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育和建设一批企业技术技能培训品牌项目和企业培训成果。

第五条  推进学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实践

1.有效落实产教协同人才培养实践。推进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中,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推行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项目,落实“1+X”证书制度,开展学历与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发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省级管理服务平台,制定推广学徒制工作规范和教学标准。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学校高水平重点专业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对接企业生产服务智能化流程,加快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法智能化改造。强化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落实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

2.加强产教融合“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办法。落实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赴企业实践制度,新入职专业课教师前3年应在企业连续实践6个月以上。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推动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实践假期制度,做好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第六条  推进产教融合平台与载体建设

1.建设“智能制造产教园”集成化实践平台。面向区域智能制造产业,重点打造“智能制造产教园”产教融合大平台。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健全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对现有省级高水平实训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国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依托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专业集群建设开放共享、产学研一体的产学研服务平台和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重点推进“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工业中心”建设,汇聚共享工厂、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院、智造产业研究院等产教融合平台。建成2个省级高职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1个江苏省高职产教融合集成化实践平台。

2.组织实施“示范性”职教集团和产教联盟建设。推进全国机械行业工业机器人与智能装备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完善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打造成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推进全国机械行业现代农机装备人才培养联盟建设,构建中高职衔接农机专业人才培养新体系。推动常州智造产业联盟建设,推动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组建德资企业(苏南)联盟推进江苏模具智造人才培养联盟建设,培养模具行业杰出人才。推动常州市工业设计产业联盟建设,搭建设计创新服务平台,培养工业设计创新人才,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和产教联盟。创建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1个,推进联盟集团化办学。

3.分步推进产教融合企业学院建设。依据专业建设目标,推进二级学院产业或企业学院建设,创新企业学院建设模式,建立企业学院管理运行机制,推进企业学院内涵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形成多元混合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推进“汇博智行机器人学院、鼎利工业互联网学院”建设,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学院建设,完善建设方案,落实建设任务,落实建设合同与建设进度,完成建设体系与运行机制,探索基于企业学院的建设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技术服务模式,形成有效的运行体系。

第七条  推进学校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与项目试点

1.组织实施学校产教融合建设项目试点。统筹安排产教融合类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专业群、实训平台和产教融合试点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支持产教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争取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试点任务,以产教融合专业群、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产教融合实习基地、科研平台等产教融合建设项目为重点,推进产教融合建设实践,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等试点任务。申报国家、省级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力争建设期内,创建国家或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项目1个。

2.全面拓展产教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国际校企合作培养。与境外应用型本科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改革试点,与国际高水平职业院校结成伙伴院校。探索构建应用技术教育创新国际合作网络,推动学校结对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人才。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按照国际先进标准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拓宽海外培训渠道,提高具有海外教育培训经历专业教师比例。探索依托重点境外园区、重点“走出去”企业、重点援外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保障

第八条  健全产教融合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

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任成员的产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校和二级学院层面产教融合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聘请校内外行业和高校知名专家,为学校产教融合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工作指导咨询。具体工作实施由产教合作部组织负责。

第九条  营造产教融合发展良好育人环境

把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宣传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实施进展、工作成效,引导形成全校主动服务产业发展的产教融合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全校师生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加快职称评审、教学科研管理、产教融合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其他高校推动产教融合的先进经验,推动形成一批产教融合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导效应。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产教合作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